文章類型: 發(fā)布時間:2021-11-05
楊續(xù)成:
2019年5月9日上午9:30左右,,安徽科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潛山公園壹號建設工程6#樓施工工地發(fā)生一起高墜事故,致使一名作業(yè)工人身亡。根據《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安徽科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潛山公園壹號6#樓“5.9”高墜死亡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》(潛政秘〔2019〕30號)認定,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,。你作為該工程項目經理,,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不到位,,對該事故發(fā)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。
我部于2021年4月20日向你發(fā)出了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》(建督罰告字〔2021〕28號),,你于2021年5月19日簽收,,未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提出書面陳述(申辯)或聽證申請。
依據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》第五十八條,,我部決定給予你自本決定書印發(fā)之日起停止一級注冊建造師執(zhí)業(yè)6個月的行政處罰,。
如對本決定不服,你可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,。
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
2021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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